离婚过错方没有能力赔偿该怎么办?
我和另一半准备离婚,对方在婚姻里是过错方,我有权要求赔偿。但现在发现对方没什么钱,根本没能力支付这笔赔偿。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法律上有什么解决办法,我该怎么维护自己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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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案件中,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因夫妻一方的重大过错致使婚姻关系破裂,并对无过错方的财产或精神造成损失,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离婚时,过错配偶对无过错配偶所受的物质和精神损害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法律制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当过错方没有能力赔偿时,有以下几种解决途径。 首先,如果过错方暂时没有赔偿能力,无过错方可以与过错方协商,达成分期赔偿的协议。通过这种方式,让过错方在未来有能力的时候逐步履行赔偿义务,既给了过错方一定的缓冲时间,也保障了无过错方最终能获得赔偿。 其次,如果过错方确实没有个人财产可供赔偿,但是其有夫妻共同财产的份额,那么可以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无过错方适当多分财产,以此来弥补其受到的损害。这是基于公平原则,在现有财产范围内对无过错方进行一定的补偿。 再者,如果过错方有劳动能力,无过错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可以在过错方未来的收入中按一定比例扣除赔偿款。比如,法院可以要求过错方所在单位协助,从其工资中扣除一部分用于支付赔偿。 最后,如果过错方完全丧失赔偿能力,例如因重大疾病或意外事故导致完全失去劳动能力且无任何财产,在这种极端情况下,无过错方虽然可能无法获得实际的赔偿款,但法律也无法强制一个没有能力的人进行赔偿。不过,社会层面可能会有一些救助机制,无过错方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去了解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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