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判决书送达无人签收怎么办?
法院给我发了电子判决书,但是因为我一些特殊原因没及时签收,我现在很担心这会有什么后果,也不知道之后该怎么处理,想问问遇到电子判决书送达无人签收的情况该怎么办呢?
展开


在探讨电子判决书送达无人签收的情况前,我们先了解一下电子送达。电子送达是指通过电子方式,像电子邮件、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等,把诉讼文书交付给当事人的送达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规定,经受送达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采用能够确认其收悉的电子方式送达诉讼文书。通过电子方式送达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受送达人提出需要纸质文书的,人民法院应当提供。采用前款方式送达的,以送达信息到达受送达人特定系统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当电子判决书送达无人签收时,若满足“能够确认其收悉”的条件,比如系统显示已发送到当事人预留的有效电子地址,即便当事人未实际点击查看签收,也会被认定为送达。这是因为法律重点在于送达信息是否成功到达当事人特定系统。 如果当事人因未实际签收而对送达有异议,需要提供合理理由和证据。例如,能证明自己未收到送达通知是因不可抗力、电子系统故障等客观原因。若经法院审查理由成立,法院可能会重新送达;若理由不成立,送达仍会被认定有效。 所以,当事人应及时关注法院的电子送达信息,避免因自身疏忽导致不利后果。若确实有客观原因未签收,要及时与法院沟通说明情况。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