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一个月冷静期到了没去怎么办?

我和另一半申请了离婚,有一个月的冷静期,现在冷静期到了,但因为一些原因没去办理后续手续,想知道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对之后离婚有什么影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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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冷静期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我国,离婚冷静期是法律规定的一个重要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归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也就是说,如果离婚冷静期到了,双方没有在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日内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那么这次离婚登记申请就会被视为撤回。这意味着双方之前提交的离婚申请作废,如果之后还想离婚,就需要重新走一遍离婚登记的流程,包括再次经过三十天的离婚冷静期。 所以,如果因为各种原因导致冷静期到了没去办理,不必过于着急,但如果确定要离婚,就需要重新按照规定申请离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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