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借条和收条但对方不承认收到借款怎么办?
我借给别人钱,当时写了借条,对方也写了收条。现在到了还款时间,对方却不承认收到借款,还想赖账。我想知道在法律上,有借条和收条的情况下,对方这种不承认的行为该怎么处理,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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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种有借条和收条但对方不承认收到借款的情况下,咱们从法律角度来分析应对办法。 首先,借条和收条在法律上是非常重要的证据。借条一般是证明双方存在借款的合意,也就是说双方商量好了一方把钱借给另一方;收条则是证明借款人已经收到了出借人提供的款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所以,你手里的借条和收条是能证明借贷关系存在以及借款已交付的有力凭证。 不过,如果对方不承认收到借款,可能会对收条的真实性提出质疑。这时候,法院可能会综合各种因素来判断借款是否实际交付。比如借款的金额大小,如果金额较小,一般现金交付比较常见,有收条通常就可以认定借款已交付;但如果金额较大,法院可能会要求你提供款项来源、交付方式等相关证据。比如你是通过银行转账交付的借款,那么转账记录就是很重要的证据;如果是现金交付,可能需要提供证人证言等其他证据来辅助证明。 要是对方还是坚持不承认,并且没有合理的理由来解释收条的存在,法院一般会根据证据规则来认定事实。因为在正常情况下,借款人出具收条就意味着已经收到了款项。如果对方无法提供相反证据来推翻收条所证明的事实,法院大概率会支持你的诉求,判决对方偿还借款。 如果遇到这种情况,你可以先和对方友好协商,把事情说清楚,让对方履行还款义务。要是协商不成,你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诉讼过程中,要积极配合法院,提供相关的证据,以确保自己的主张能得到法院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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