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受雇单位有两个会怎样?
我发现我的个人所得税受雇单位有两个,一个是我现在正常工作的单位,另一个我不知道是啥情况。我想了解下这会对我有啥影响,会不会导致我多缴税,我该怎么处理这种情况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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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个人所得税受雇单位显示有两个时,可能会带来一系列不同的影响,以下为您详细解释。 首先,从纳税申报角度来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两个受雇单位时,两个单位都会按照各自发放的工资薪金单独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不过,到年度汇算清缴时,需要合并综合所得来计算应纳税额。也就是说,平时两个单位分别预扣预缴,但最终一年结束后要把所有收入汇总算总账。 其次,关于税负的影响。如果两个单位发放的工资都不高,单独预扣预缴时可能都未达到纳税标准,但合并后就可能达到纳税标准从而需要缴税。例如,每个单位月工资5000元,单独看都不用缴税,但合并后月收入10000元,就可能产生应纳税额。相反,如果单独预扣预缴时已经多扣税了,年度汇算清缴时就可能退税。 最后,处理办法方面。如果发现有不认识的受雇单位,很可能是个人信息被冒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通过个人所得税APP进行申诉。在APP上找到该单位信息,点击申诉按钮,选择申诉类型并说明情况,税务机关会进行调查处理。如果是正常的两个受雇单位,您只需在年度汇算时如实申报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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