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不同意离婚女方坚持要离该怎么办?


当男方不同意离婚而女方坚持要离时,女方可以选择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来解决。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诉讼离婚。诉讼离婚就是夫妻中的一方到法院去起诉,请求法院判决解除婚姻关系。这和协议离婚不同,协议离婚需要夫妻双方都自愿,并且就离婚相关事宜达成一致,然后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而诉讼离婚是一方不同意离婚时,另一方采取的法律手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女方在提起离婚诉讼时,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起诉状中要写清楚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也就是请求法院判决离婚)以及事实和理由(比如为什么想离婚)。证据方面,如果有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像家庭暴力的报警记录、医院的诊断证明,或者分居的相关证据等,都可以提交给法院,这样能增加法院判决离婚的可能性。 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会先进行调解。调解是离婚诉讼的必经程序,目的是看夫妻双方有没有和好的可能。如果调解无效,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实际情况来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果法院认为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就会判决准予离婚;如果认为感情尚未破裂,可能会判决不准离婚。如果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女方可以在判决生效后的六个月后再次提起离婚诉讼,通常第二次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概率会比较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