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赔偿金包括哪些?


伤残赔偿金是指由于受害人的身体受到侵害,导致其残疾,而给予受害人的一种经济赔偿。下面为您详细介绍伤残赔偿金所包含的内容。 首先是医疗费。这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伤害后,为了治疗伤病而支付的费用,像挂号费、检查费、药费、住院费等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 误工费也是其中一项。它是指受害人因受伤无法正常工作而减少的收入。如果受害人有固定收入,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如果没有固定收入,则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若无法证明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这同样也是《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的赔偿范围。 护理费是用于支付护理受害人的费用。当受害人生活不能自理,需要他人护理时,就会产生这笔费用。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此外,还有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等。交通费是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营养费则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残疾辅助器具费也是伤残赔偿金的一部分。如果受害人因残疾需要配制辅助器具,如假肢、轮椅等,那么购买、安装这些辅助器具的费用也应得到赔偿。 最后是残疾赔偿金本身。它是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