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什么样的智力成果可以获得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

我搞了一些发明创造和创作,像写了本书、设计了个新软件啥的。但不清楚这些成果里,到底什么样的才能受到知识产权法律的保护,我特别想知道这个判断标准,免得自己的成果最后没法得到应有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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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知识产权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就其智力劳动成果所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它涵盖了多种类型的智力成果,不同类型的智力成果获得法律保护需满足不同条件。 首先是著作权保护的智力成果。著作权保护的是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条规定,本法所称的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包括文字作品,如小说、诗歌;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美术、建筑作品;摄影作品;视听作品;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计算机软件;符合作品特征的其他智力成果。这里强调的“独创性”,是指作品是由作者独立创作的,体现了作者的个性和选择,而不要求其具有新颖性或独特性。 其次是专利权保护的智力成果。《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整体或者局部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不属于现有设计;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外观设计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最后是商标权保护的智力成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八条规定,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商标应当具有显著性,便于识别,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总之,不同类型的智力成果获得知识产权保护的条件不同,但一般都要求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可识别性或独特性等特点,同时要符合相应法律的规定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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