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绝对的犯罪才处理?
我不太明白‘绝对的犯罪才处理’这个说法。在生活里我遇到一些可能涉及违法犯罪的事儿,有人说要绝对的犯罪才会被处理,我就想知道这到底是啥意思,什么样的情况才算是绝对的犯罪才会被法律处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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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对的犯罪才处理”,在法律语境里其实说的是“告诉才处理”这种情况。告诉才处理指的是某些犯罪行为,只有被害人向司法机关提出控告,司法机关才会处理,如果被害人不告诉,司法机关通常不会主动去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 这是为了充分尊重被害人的意愿,因为这类犯罪往往涉及被害人的名誉、隐私等个人权益,是否追究加害人责任,由被害人自己决定更合适。比如侮辱罪、诽谤罪,这两种罪行就是通过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损害他人名誉。如果情节严重,一般情况下得被害人去法院告诉,法院才会处理。还有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指的是用暴力手段干涉他人结婚和离婚自由的行为,通常也是告诉才处理。另外,虐待罪,即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进行肉体上和精神上的摧残折磨,情节恶劣的,同样遵循告诉才处理原则。 不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也规定了例外情况。像侮辱、诽谤行为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就不用遵循告诉才处理原则,司法机关会主动介入。暴力干涉婚姻自由致使被害人死亡的、虐待家庭成员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也不适用告诉才处理,司法机关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些例外规定是为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保障公民的重大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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