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仲裁的行为具体是什么?


行政仲裁是指行政机关以第三者身份依法对当事人之间的争议,按照法定仲裁程序予以解决的制度。它既不同于一般的民间仲裁,也有别于行政调解和行政裁决。下面为你详细解释行政仲裁行为的相关内容。 首先,行政仲裁具有准司法性。这意味着它有类似司法的程序和公正性。当发生纠纷时,行政仲裁机构会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处理,就像法院审理案件一样,要遵循一定的步骤和规则。比如,会有立案、调查、听证、裁决等环节。这种准司法性保证了仲裁结果的相对公平和公正。《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虽然主要针对民商事仲裁,但其中关于仲裁程序和基本原则的一些规定,也可以为理解行政仲裁的准司法性提供参考。 其次,行政仲裁的主体是行政机关。与民间仲裁由民间仲裁机构进行不同,行政仲裁是由具有行政职能的机关来主持。这些行政机关凭借其行政管理职能和专业知识,能够对特定领域的纠纷进行有效的处理。例如,在劳动争议仲裁中,劳动行政部门设立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就充当了仲裁主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来处理劳动纠纷。 再次,行政仲裁有特定的适用范围。它主要适用于一些与行政管理相关的纠纷,像劳动争议、人事争议等。这些纠纷往往涉及到行政机关对社会事务的管理和调控。以劳动争议为例,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在劳动合同、工资、福利等方面产生的纠纷,就可以通过劳动争议仲裁来解决。《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为劳动争议仲裁提供了具体的法律依据和适用范围。 最后,行政仲裁具有强制性和终局性。一旦当事人选择了行政仲裁,就必须遵守仲裁程序和结果。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履行。如果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且,一般情况下,行政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当事人不能就同一纠纷再次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这有助于快速解决纠纷,提高效率。 总之,行政仲裁是一种重要的纠纷解决方式,在特定的领域发挥着重要作用。了解行政仲裁的行为特点和相关法律规定,对于当事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