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行政侵权赔偿?


行政侵权赔偿,简单来说,就是当行政机关或者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的时候,做出了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行为,并且给这些权益造成了损害,那么行政机关就需要对受损害的人给予赔偿。这是一种国家赔偿,是国家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而设立的制度。 从法律依据方面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二条明确规定,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本法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本法规定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依照本法及时履行赔偿义务。 行政侵权赔偿具有特定的构成要件。首先,侵权行为主体必须是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行政机关就是我们常说的政府各个部门,比如公安局、工商局、税务局等;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就是在这些部门工作,代表部门行使权力的人。其次,必须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的过程中实施了侵权行为。也就是说,他们的行为是和他们的工作职责相关的。比如,工商局在检查市场时,违法对商户的货物进行扣押,这就是在行使职权过程中的侵权行为。 再者,这种侵权行为必须侵犯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合法权益包括很多方面,比如人身权,像生命健康权、人身自由权等;还有财产权,像所有权、经营权等。最后,侵权行为和损害结果之间要有因果关系。也就是说,是因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侵权行为,直接导致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行政侵权赔偿的范围包括侵犯人身权的赔偿和侵犯财产权的赔偿。侵犯人身权的赔偿主要有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等情形。侵犯财产权的赔偿包括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等情况。 当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自己受到了行政侵权损害时,可以通过法定的程序来申请行政侵权赔偿。一般来说,可以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申请,如果对赔偿义务机关的处理结果不满意,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