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中止最长时间是多久?
我申请了行政复议,结果复议过程中出现了需要中止的情况。我心里特别着急,不知道这中止得持续多久,会不会一直拖着没个尽头啊。我就想问问,行政复议中止最长能有多长时间呢?
展开


行政复议中止是指在行政复议过程中,因出现法定事由而暂时停止对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里,并没有对行政复议中止的最长时间作出明确的限制规定。不过法律规定了行政复议中止的情形,比如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死亡,其近亲属尚未确定是否参加行政复议的;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丧失参加行政复议的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的;作为申请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下落不明或者被宣告失踪的等。 当这些导致中止的原因消除后,行政复议就会恢复审理。虽然没有最长时间的限制,但行政复议机关也应该遵循行政行为合法性、合理性等原则,积极推动案件的处理,不能无限期地搁置。同时,行政复议的审理期限一般是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所以虽然中止时间无明确上限,但整个复议过程还是有大致时间框架约束的。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