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准追诉是什么意思?
我在了解法律知识时看到了核准追诉这个词,不太明白它具体是什么意思。它是在什么情况下会用到呢,对当事人又会有什么影响?希望能有人给我详细解释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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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追诉是一种在刑事法律领域的特殊程序规定。通俗来讲,在正常情况下,犯罪行为经过一定时间没被发现和处理,就不再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了,这就是追诉时效。但有些犯罪行为特别严重,如果不追究的话,可能无法实现法律的公平正义、维护社会秩序和保护受害者权益。这时就需要经过特定的核准程序来决定是否继续追究刑事责任,这就是核准追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比如发生了一起性质极其恶劣的故意杀人案件,犯罪嫌疑人作案后一直潜逃,过了二十年都没有被抓获。但是这起案件社会影响极大,受害者家属一直要求严惩凶手,这种情况下,就需要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来核准是否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追诉。如果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了,即使已经过了通常的追诉时效,司法机关也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立案侦查、起诉和审判。这样的规定既考虑了时间对司法资源和社会秩序的影响,又能在特殊情况下保证对严重犯罪的惩处,维护法律的公正和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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