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债权是什么含义?
我最近听说了破产债权这个词,但不太清楚它到底是什么意思。我想了解一下,在企业破产的情况下,什么样的债权算是破产债权呢?它和普通债权有什么区别?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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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债权指的是在破产宣告前成立的,对破产人发生的,依法申报确认并得由破产财产中获得公平清偿的财产请求权。简单来说,就是当企业或者个人破产了,那些在破产之前别人欠你的钱或者其他财产权益方面的要求,就可能属于破产债权。 从法律角度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对破产债权有明确的规定。根据该法,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称为破产债权。这意味着,判断一项债权是否为破产债权,关键时间点是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那一刻。只要是在这个时间点之前已经存在的债权,一般都有可能被认定为破产债权。 破产债权与普通债权是有明显区别的。普通债权是基于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等原因而产生的债权,其实现通常依赖于债务人的正常履行能力。而破产债权则是在债务人破产这一特殊情况下的债权,其实现要通过破产程序来进行。在破产程序中,所有的破产债权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顺序和比例进行清偿。 常见的破产债权类型有很多。比如,因合同产生的债权,像企业之间签订了买卖合同,一方交付了货物,另一方未支付货款,在破产时,未支付的货款就可能构成破产债权。还有侵权之债,如果破产企业的侵权行为给他人造成了损害,受害人要求赔偿的权利也属于破产债权。此外,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产生的债权同样可能成为破产债权。 需要注意的是,并非所有在破产宣告前成立的债权都能成为破产债权。有些债权可能因为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申报程序或者其他条件,而不能参与破产财产的分配。比如,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申报的债权,除非有正当理由,否则可能会丧失在破产程序中受偿的权利。另外,一些具有优先受偿权的债权,如担保债权,其受偿顺序会优先于普通破产债权。总之,破产债权的认定和清偿是一个较为复杂的法律过程,需要严格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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