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破产重整?


破产重整是指专门针对可能或已经具备破产原因但又有维持价值和再生希望的企业,经由各方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在法院的主持和利害关系人的参与下,进行业务上的重组和债务调整,以帮助债务人摆脱财务困境、恢复营业能力的法律制度。 通俗来讲,当一家企业陷入严重的财务危机,面临破产的风险时,破产重整就像是给企业提供了一个“起死回生”的机会。它不是直接让企业倒闭清算资产来偿还债务,而是通过一系列的措施,让企业能够继续经营下去,有可能重新盈利。 从法律依据方面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对破产重整制度有详细规定。该法规定,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在破产重整过程中,会有一系列的程序和措施。首先,法院会指定管理人,管理人负责管理债务人的财产和营业事务。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应当自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六个月内,同时向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重整计划草案会包括债务人的经营方案、债权分类、债权调整方案、债权受偿方案等内容。 重整计划草案需要经过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并且要经过人民法院的批准。一旦重整计划获得批准,就会进入执行阶段。在执行过程中,债务人要按照重整计划的要求进行经营和债务偿还等活动。如果重整计划执行成功,企业就有可能摆脱困境,继续生存和发展;如果重整计划执行失败,法院就可能宣告债务人破产,进入破产清算程序。 破产重整制度对于企业来说,是一个难得的机会,可以避免企业直接破产倒闭,保护企业的品牌、技术、员工等资源。对于债权人来说,也有可能获得比破产清算更高的受偿率,因为企业如果能够重整成功,有了盈利,就更有能力偿还债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