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童工?
我在一家小工厂工作,感觉身边有些同事年纪很小,怀疑是童工。我想知道法律上对于童工是怎么定义的,什么样的情况算使用童工呢?了解这些对我和身边可能的童工同事都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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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工是指未满十六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这是一个在劳动法律领域非常重要的概念。 从法律条文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五条明确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这就从法律层面明确了童工的年龄界限是十六周岁。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只要是未满十六周岁的少年、儿童去单位工作获取经济收入,或者从事个体劳动,就属于童工范畴。 使用童工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会受到法律的制裁。《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对使用童工的单位和个人设定了相应的处罚措施。比如,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的,按照《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规定的罚款幅度,或者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从重处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并应当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需交通和食宿费用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 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避免他们过早地进入劳动市场,影响自身的成长和发展,是法律制定相关规定的重要目的。这不仅关系到未成年人个人的身心健康和未来发展,也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公平正义和长远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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