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是为了普及和加强国防教育,发扬爱国主义精神,促进国防建设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国防法和教育法而制定的一部法律。 从概念上来说,国防教育是国家为防备和抵抗侵略,制止武装颠覆,保卫国家的主权、统一、领土完整和安全,对全体公民进行的具有特定目的和内容的普及性教育活动。这部法律就是保障和规范国防教育的开展。 该法于2001年4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它明确了国防教育的方针和原则,即实行经常教育与集中教育相结合、普及教育与重点教育相结合、理论教育与行为教育相结合的方针,针对不同对象确定相应的教育内容分类组织实施。 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他们在国防教育中有着带头和组织的作用。该法规定国家机关应当根据各自的工作性质和特点,采取多种形式对工作人员进行国防教育。企业事业组织应当将国防教育列入职工教育计划,结合政治教育、业务培训、文化体育等活动,对职工进行国防教育。 学校更是国防教育的重要阵地。《国防教育法》规定学校的国防教育是全民国防教育的基础,是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小学和初级中学应当将国防教育的内容纳入有关课程,将课堂教学与课外活动相结合,对学生进行国防教育。高等学校、高级中学和相当于高级中学的学校应当将课堂教学与军事训练相结合,对学生进行国防教育。 从普通公民角度来看,接受国防教育是公民的权利和义务。这部法律保障公民能够获得国防教育的机会,同时也要求公民积极参与国防教育。例如,国家通过开展国防教育日等活动,让更多公民增强国防观念。而且,公民在日常生活中,遵守国防教育法,支持国防建设,也是履行公民责任的体现。 总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对于增强全民国防观念,提高全民素质,促进国防建设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有着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