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回法庭是什么?
我听说法院有巡回法庭,但不太清楚它到底是什么。它和普通法庭有啥区别呢?在实际案件处理中起啥作用?想了解一下巡回法庭的具体情况。
展开


巡回法庭是最高人民法院派出的常设审判机构。它的设立旨在方便当事人诉讼,就地解决纠纷,同时也有利于最高人民法院本部集中精力制定司法政策和司法解释,审理对统一法律适用有重大指导意义的案件。 从性质上来说,巡回法庭是最高人民法院的组成部分,它作出的判决、裁定和决定,就是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和决定。这意味着它和最高人民法院本部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在案件审理方面,巡回法庭审理或者办理巡回区内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的以下案件:第一类是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第二类是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第三类是不服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第一审行政或者民商事判决、裁定提起上诉的案件;第四类是对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或者民商事判决、裁定、调解书申请再审的案件;第五类是刑事申诉案件;第六类是依法定职权提起再审的案件;第七类是不服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罚款、拘留决定申请复议的案件;第八类是高级人民法院因管辖权问题报请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或者决定的案件;第九类是高级人民法院报请批准延长审限的案件;第十类是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和司法协助案件;第十一类是最高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巡回法庭审理或者办理的其他案件。 设立巡回法庭的法律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根据这些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审判工作需要设立巡回法庭,以更好地履行审判职责,维护司法公正和权威。巡回法庭的存在,为当事人提供了更便捷的司法救济途径,减少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同时也有助于提高司法效率,促进法律的统一适用。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