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企业被吊销后法院会判决其承担债务吗?
我有家企业被吊销了营业执照,现在有债主把企业告到法院要求偿还债务。我不太清楚在这种情况下,按照《民法典》的规定,法院会不会判决企业承担债务。想了解下法律上是怎么认定的,企业被吊销后到底还需不需要承担债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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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企业被吊销后法院是否会判决其承担债务这个问题前,我们先来明确几个关键概念。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这是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违法企业做出的一种行政处罚,它意味着企业不能再开展新的经营活动了,但企业的主体资格并没有马上消灭,就好比一个人被限制了一些行为能力,但他还是存在的。 根据《民法典》第六十条规定,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这里的法人就包括企业法人。企业作为独立的法人,它有自己独立的财产,当企业对外负有债务时,就应当用自己的财产来偿还。所以,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并不影响其承担债务的责任。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也规定,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这说明,企业被吊销后要进行清算,清算的目的之一就是用企业的财产来偿还债务。 从法院的角度来看,如果债权人起诉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要求其承担债务,只要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证据充分,法院通常会判决企业承担债务。因为企业的债务承担是基于其法人地位和独立财产,吊销营业执照只是限制了其经营资格,而不是免除了其债务责任。 所以,综合来看,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明确规定,企业被吊销后法院会依据事实和法律判决其承担相应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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