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是什么意思?

我在和一家公司签合同的时候,对方提到了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我不太懂这到底是什么意思,它和我们个人签合同有啥关系呢?在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呀?有点担心签了合同会不会有啥问题,所以想弄清楚这个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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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指的是法人以自己的意思独立进行民事活动,取得民事权利并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简单来说,就是法人能够像我们个人一样去参与各种经济活动,比如签订合同、买卖商品等,并且要对这些活动的后果负责。 与自然人不同,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是同时产生、同时消灭的。法人从成立时起,就具备了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当法人终止时,其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也随之消灭。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七条规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这就明确了法人在民事活动中的主体地位。 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是通过法人的机关或者代表来实现的。法人机关是法人的决策和执行机构,如公司的股东会、董事会等。法人的代表则是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像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他们在其职权范围内代表法人进行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担。 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范围取决于法人的目的事业范围。法人只能在其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民事活动,如果超出这个范围,可能会导致行为无效或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不过,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对于法人超越经营范围的行为,法律也有一些新的规定和解释,以更好地保护交易安全和善意相对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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