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


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并不是一个具体的罪名,而是一类罪名的统称,它指的是违反公司、企业管理法规,在公司、企业的设立、经营、清算过程中妨害国家对公司、企业的管理活动,情节严重的行为。 这类犯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简单来说,国家为了保障公司、企业能够正常、有序地运行,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而这类犯罪行为就是对这些制度的破坏。 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包含了多个具体的罪名,例如虚报注册资本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申请公司登记使用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虚报注册资本,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取得公司登记,虚报注册资本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报注册资本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再比如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九条,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另外还有欺诈发行证券罪等。《刑法》第一百六十条规定,在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企业债券募集办法等发行文件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存托凭证或者国务院依法认定的其他证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后果特别严重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总之,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包含多种具体犯罪行为,不同的罪名有着不同的构成要件和量刑标准。企业经营者和相关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维护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避免触犯相关法律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