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出支付令的管辖法院是什么?
我有个朋友欠我钱一直不还,听说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但我不知道该向哪个法院申请,是朋友住所地的法院,还是我自己住所地的法院,或者有其他规定呢?想了解发出支付令的管辖法院具体是怎样的。
展开


支付令是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督促程序,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向债务人发出的限期履行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的法律文书。通俗来讲,就是债权人请求法院让债务人还钱,法院通过支付令的形式督促债务人履行还款义务。 关于发出支付令的管辖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一条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这里明确指出是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进一步来说,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一般是由债务人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债务人住所地,简单理解就是债务人的户籍所在地;而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例如,如果债务人的户籍在A市B区,那么债权人通常就可以向A市B区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要是债务人长期居住在C市D区(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此时债权人也能向C市D区的基层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这样规定的目的是为了方便当事人进行诉讼,同时也便于法院对案件进行审理和执行。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