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应该去哪里起诉?
我打算和另一半离婚,但我们现在住的地方和户口所在地不一样。我不太清楚应该去哪个地方的法院起诉离婚,是户口所在地,还是现在居住的 地方?希望了解一下具体的法律规定。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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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的管辖法院在法律上有明确规定。一般情况下,遵循“原告就被告”的原则。这是什么意思呢?简单来说,就是原告要到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这里的住所地,通常指的是被告的户籍所在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那么,什么是经常居住地呢?它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也就是说,如果被告离开户籍所在地,在另一个地方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原告就需要到被告的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如果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还有,如果被告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或者被监禁的,同样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所以,起诉离婚具体去哪里起诉,要根据原被告双方的实际居住情况等因素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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