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凭证是指什么?


债权凭证是法院在执行程序中,对于经过严格法律程序确认,被执行人暂无财产可供执行或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的案件,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发放给债权人的一种书面凭证。简单来说,就是当你作为债权人,通过法院去追讨债务人的欠款,但发现债务人暂时没钱还或者财产不够还的时候,法院就会给你发这个债权凭证。 从法律性质上看,债权凭证是一种权利凭证,它代表着债权人对债务人仍然享有债权。当债权人拿到债权凭证后,意味着法院已经对债权债务关系进行了审查和确认,债权的合法性得到了法律的认可。 债权凭证的作用十分显著。一方面,它可以保证执行程序的效率。在被执行人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情况下,如果一直把案件搁置在执行程序中,会占用大量的司法资源。而发放债权凭证后,法院可以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等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时,债权人可以凭借债权凭证随时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另一方面,债权凭证维护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即使在执行暂时无法进行时,债权人的债权也不会因为时间的推移而丧失,只要符合条件,就有机会实现债权。 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虽然没有专门的一部法律对债权凭证进行详细规定,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的司法解释中,对于执行程序的规定为债权凭证的发放和使用提供了法律依据。例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中规定,经过财产调查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在申请执行人签字确认或者执行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并经院长批准后,可以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这里虽然没有直接提到债权凭证,但债权凭证的发放和使用与该规定的精神是一致的。 总之,债权凭证在执行程序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它平衡了司法资源的有效利用和债权人合法权益的保护,为解决执行难问题提供了一种有效的途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