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什么是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该如何认定和处罚?

我最近了解到一些关于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的案例,感觉很复杂。我想知道具体什么样的行为算构成这个罪,认定标准是怎样的,还有一旦构成会面临怎样的处罚,麻烦帮忙详细讲讲。
展开 view-more
  • #危害公共安全
  • #易燃易爆设备
  • #定罪标准
  • #犯罪处罚
  • #刑事犯罪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是指故意破坏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这是一种以燃气等易燃易爆设备为特定破坏对象的危害公共安全罪。 **构成要件方面**: - **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犯罪对象是正在使用中的燃气或其他易燃易爆设备。例如,生产、储存、输送诸如煤气、液化气、石油气、天然气等燃气的各种机器或设施等。 - **客观要件**:表现为破坏易燃易爆设备,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破坏的行为方式可以是多种多样的,比如采用切割、打孔、撬砸、拆卸、开关等手段破坏正在使用的油气设备。 - **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 - **主观要件**: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动机多种多样,如出于贪财图利、报复泄愤、嫁祸于人等,无论出自何种个人动机,均不影响定罪。 **认定标准方面**: - 与放火罪、爆炸罪的界限: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与放火罪、爆炸罪侵犯的客体都是公共安全,行为人也可能采用放火、爆炸的手段破坏易燃易爆设备并导致火灾、爆炸的严重后果。区分两者的关键在于犯罪对象不同,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的犯罪对象是特定的易燃易爆设备,而放火罪、爆炸罪的犯罪对象没有这种特定限制。 - “严重后果”的标准:造成一人以上死亡、三人以上重伤或者十人以上轻伤的;造成井喷或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处罚方面**: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犯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破坏电力、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电力设备、燃气设备、易燃易爆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同时符合盗窃罪和破坏电力设备罪的构成要件时,依照处罚较重的定罪。在共同盗窃油气、破坏油气设备等犯罪中,实际控制、为主出资或者组织、策划、纠集、雇佣、指使他人参与犯罪的,应当依法认定为主犯;对于其他人员,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也应当依法认定为主犯。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