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权是否可以转让和继承?
我有一套房子给别人设立了居住权,现在我有点担心这个居住权人会不会把居住权转让给别人,或者之后他去世了,他的子女能不能继承这个居住权。我不太懂法律,就想了解下居住权到底能不能转让和继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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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权是指权利人为了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或遗嘱,在他人享有所有权的住宅之上设立的占有、使用该住宅的权利。 在我国,居住权是不可以转让和继承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九条明确规定,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这一规定主要是基于居住权的设立目的。居住权的初衷是为特定自然人的生活居住需要而设定的权利,具有很强的人身属性,是与特定的权利人紧密相连的。如果允许居住权转让,可能会导致居住权设立的目的被扭曲,使得居住权变成一种可以随意交易的财产权利,这与居住权保障特定人居住权益的立法本意相违背。 而关于继承方面,居住权人一旦死亡,其基于自身人身属性所享有的居住权也随之消灭。因为居住权不是一种可以作为遗产由继承人继承的财产权利,它是为了特定人的生活居住而存在的。所以,居住权人的继承人不能通过继承的方式获得该居住权。 综上所述,无论是从法律规定还是从居住权的性质和设立目的来看,居住权都不可以转让和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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