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权可以转让继承吗
我最近在研究房产相关法律问题,遇到了居住权这块。我想知道居住权能不能转让给别人或者由继承人继承呢?就是想搞清楚在实际情况中,这个权利在这方面是怎么规定和操作的,希望能详细了解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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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权一般情况下是不可以转让和继承的。 居住权是一种用益物权,简单来说,就是一个人对别人的住宅有占有、使用的权利,目的是满足这个人的居住需求。它具有人身专属性,这意味着它和特定的人紧密相连,不像普通的财产可以随意处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九条明确规定,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这是因为如果允许居住权随意转让或继承,可能会违背当初设立居住权的初衷。比如,当初为了保障某位老人在某房屋的居住权益而设立居住权,若老人能将居住权转让给他人或者由子女继承,就不符合这个权利设立的目的了,也可能对房屋所有权人的权益造成影响。 不过,凡事都有例外。在某些特殊情形下,如当事人另有约定或法律有特别规定的,居住权可能可以转让或继承。例如,在遗嘱中明确指定居住权可以由特定继承人继承等情况,但这种情况需要严格依据法律规定和当事人之间的具体约定来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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