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居住权可以转让和继承吗

最近在研究房产相关法律问题,对居住权这一块不太明白。想知道居住权在实际情况中能不能转让给别人,或者在居住权人去世后,其子女能不能继承这个居住权,希望能详细了解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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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居住权是不可以转让和继承的。居住权是对他人住宅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设立目的是满足特定人居住需求,具有人身专属性。 从法律规定来看,《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九条明确规定,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为什么不能转让和继承呢?如果允许居住权转让,比如居住权人把居住权转让给与原设立目的无关的人,这就违背了当初设立居住权是为特定人提供居住保障的初衷,也可能会损害住宅所有权人的权益。而继承方面,继承人可能不符合居住权设立时所考虑的居住需求等情况,同样违背居住权设立的本意。 比如,老人为了保障保姆在自己去世后有地方住,通过遗嘱给保姆设立了居住权,这种情况下,保姆的居住权是基于老人的意愿为其自身设立的,保姆不能将居住权转让给他人,在保姆去世后,这个居住权也不能由保姆的子女继承。所以,居住权的不可转让和继承是为了保障居住权设立目的的实现以及相关各方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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