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设定居住权的房屋能继承吗

我最近了解到居住权这个概念,想到自己家的房子情况。家里老人之前给某亲戚设定了居住权。现在老人去世了,我作为继承人,不太清楚这房子我能不能继承。想知道从法律角度,设定了居住权的房屋到底能不能被继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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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设定居住权的房屋,居住权本身不能继承,但房屋所有权可以继承。 居住权是房屋所有权人依据其意愿为某位特定人士确立的用益物权形式,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简单来说,就是房子主人能让别人在一定时间内占有、使用自己的房子来满足居住需求。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九条规定:“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这是因为居住权具有强烈的人身属性,它是基于特定的人之间的关系而设立的,只为特定的人提供居住保障。一旦居住权人去世,居住权就随之消灭,不会像其他财产一样作为遗产被继承。 不过,房屋的所有权是可以继承的。比如,老张有一套房子,他给老李设立了居住权,后来老张去世了,老张的子女可以继承房子的所有权,但老李的居住权依然存在,子女不能随意赶走老李。子女继承房屋所有权后,要受到居住权的限制,在居住权存续期间不能妨碍居住权人正常使用房屋。 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果居住权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居住权可以继承,或者根据法律的特别规定,居住权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被继承。总之,不能一概而论,要依据具体的法律规定、居住权合同约定以及实际案件情况来判断。 相关概念: 用益物权:是指非所有人对他人之物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排他性的权利。通俗讲就是不是东西的主人,但能占有、使用这个东西并且从中得到好处。 人身属性:指权利与特定的人紧密相连,是基于特定人之间的关系产生,不可脱离这个人而单独存在、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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