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
我想了解下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到底是怎么回事。我自己开了个小公司,最近同行老是在网上散布我们公司产品质量差的虚假消息,导致我们订单减少了很多。我想知道他们这种行为是不是构成了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这个罪具体有啥规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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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是指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商业信誉,主要是指经营者在商业活动中的信用程度和名誉,比如其在经济活动中是否诚实守信、是否能够按时履行合同等。商品声誉,则是指商品在质量、性能、价格等方面的可信赖程度和公众评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规定,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要认定是否构成此罪,需要满足几个条件。首先,必须有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的行为。‘捏造’就是无中生有,编造不存在的情况;‘散布’就是通过各种途径传播这些虚假信息。其次,这种行为要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重大损失一般指因商业信誉、商品声誉受损而导致的经济损失,比如销售额下降、利润减少、客户流失等。其他严重情节包括多次实施损害行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等。 如果您遇到像您所说的同行在网上散布贵公司产品质量差的虚假消息,导致订单减少的情况,需要收集相关证据,如虚假消息的截图、订单减少的相关数据等。若经过评估符合上述犯罪构成要件,可向公安机关报案,依法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同时,您也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要求对方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弥补您公司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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