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指定管辖是什么意思?

我在看一些法律新闻的时候,经常看到‘指定管辖’这个词,但是一直不太明白它到底是什么意思。我想知道指定管辖是怎么回事,在什么情况下会出现指定管辖,能不能给我举个例子说明一下?
展开 view-more
  • #指定管辖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指定管辖是一个重要的法律概念,下面为您详细解释。 从定义上来说,指定管辖指的是上级人民法院以裁定方式,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对某一案件行使管辖权。简单来讲,就是当案件管辖出现一些特殊情况时,上级法院来确定由哪个下级法院来审理这个案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这里的特殊原因既包括法律方面的原因,比如该法院的全体法官与案件当事人存在利害关系,需要回避,无法组成合议庭审理案件;也包括事实方面的原因,例如发生了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事件,导致该法院无法正常开展审判工作。 另外,该条法律还规定,人民法院之间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报请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例如,两个不同地区的基层法院,对于一个案件都认为自己有管辖权或者都认为自己没有管辖权,双方协商达不成一致意见,这时就需要它们共同的上级法院来指定由哪个基层法院来管辖这个案件。 在刑事诉讼领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也有关于指定管辖的规定。当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如果案件管辖不明或者存在争议等情况,上级法院也会进行指定管辖。 指定管辖的存在,是为了保证案件能够得到公正、及时的审理,避免因为管辖权的问题导致案件处理出现延误或者不公。它能够有效解决司法实践中出现的各种管辖难题,维护司法秩序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