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证据保全,在哪些情况下可以采取证据保全?


证据保全是指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人民法院根据诉讼参加人的请求或依职权采取措施对证据加以固定和保护的行为。简单来说,就是为了防止重要的证据消失或者以后难以拿到手,通过一定的方法把证据保存下来。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规定,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在诉讼过程中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人民法院也可以主动采取保全措施。因情况紧急,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利害关系人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证据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 那么,哪些情况下可以采取证据保全呢? 首先是证据可能灭失的情况。例如,作为证据的物品因为自然原因即将腐烂、变质。像水果这类容易腐烂的物品,如果不及时采取措施保存相关证据,等到水果完全腐烂就无法作为证据来证明相关事实了。再比如,证人因为身患重病可能不久于人世,如果不及时对证人的证言进行保全,等证人去世就无法获取该证人的证言了。 其次是证据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比如证人即将出国定居,且短期内不会回国。如果不及时对证人的证言进行保全,等证人出国后,再想让其提供证言就会面临诸多困难。又或者一些电子数据,如果不及时进行保全,可能会因为系统故障、数据被删除等原因而丢失,以后难以再获取。 此外,在知识产权领域,涉及侵权的一些证据也很容易消失。例如,侵权产品可能会被销毁或者转移,如果不及时进行证据保全,就很难再收集到侵权的证据。 在实际操作中,当事人申请证据保全,需要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并说明申请保全证据的种类、所在之处、申请保全的理由等。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查,如果认为符合证据保全的条件,就会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如查封、扣押、拍照、录音、录像、复制等。总之,证据保全对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诉讼的顺利进行具有重要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