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什么是敲诈勒索罪的行为?

我不太清楚法律上对敲诈勒索罪的行为是怎么定义的。我遇到了有人好像在威胁我,让我给他一笔钱,不然就要对我不利,我想知道这种情况算不算是敲诈勒索罪的行为,法律上到底怎么界定这种行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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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敲诈勒索罪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敲诈勒索罪的行为指的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他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简单来说,就是通过吓唬、威胁别人,让别人因为害怕而把钱交出来。 从威胁的内容来看,范围很广泛。既可以是针对人身安全的威胁,比如威胁要伤害对方的身体、绑架对方等;也可以是针对名誉的威胁,像扬言要散布对方的隐私、丑事等;还可能针对财产进行威胁,例如声称要毁坏对方的重要财物。 威胁的方式也是多种多样的。可以是直接面对面地口头威胁,比如直接对被害人说“不给钱就揍你”;也能够通过书信、短信、微信等书面形式进行威胁;甚至可以通过第三人转达威胁的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这里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在不同地区可能会因为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而有不同的标准。一般来说,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属于“数额较大”,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属于“数额巨大”,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属于“数额特别巨大”。同时,“多次敲诈勒索”是指二年内敲诈勒索三次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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