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事实劳动合同是什么意思,法院会认定事实劳动合同吗?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没签书面劳动合同,但一直在正常工作。我想知道这种情况是不是事实劳动合同,要是和公司有纠纷闹到法院,法院会不会认定我们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合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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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事实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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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事实劳动合同的含义。事实劳动合同指的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虽然没有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但实际上已经形成了一种劳动关系。也就是说,双方存在着实际的用工行为,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用人单位支付劳动报酬等。 这种劳动关系的形成,是基于双方的实际行动,而不仅仅依赖于书面合同。比如,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的要求进行工作,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管理和指挥等,这些都能体现出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这就表明,劳动关系的建立是以实际用工为标志,而不是以签订书面合同为标志。 接下来谈谈法院是否会认定事实劳动合同。在司法实践中,法院是会认定事实劳动合同的。当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就劳动关系是否存在发生争议时,法院会根据相关证据来判断双方是否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如果劳动者能够提供上述这些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足以证明双方存在实际的用工关系,那么法院通常会认定事实劳动合同的存在。 例如,小李在一家小公司工作了半年,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后来公司拖欠他工资,他将公司告上法庭。小李提供了公司每月给他转账的工资记录、他在公司的工作证以及同事的证言等证据,法院经审理后,根据这些证据认定小李和公司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并支持了小李要求公司支付工资的诉求。 所以,事实劳动合同是受法律认可和保护的,当劳动者的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凭借相关证据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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