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工留薪工资是由公司支付吗?
我受了工伤,现在处于停工留薪期,不知道这期间的工资是由公司给,还是有其他支付途径。我不太清楚相关法律规定,也担心公司不给我发工资,想知道按照法律到底该由谁来支付这笔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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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工留薪工资通常是由公司来支付的。下面为您详细解释:首先,停工留薪期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原工资、薪水、福利、保险等待遇不变的期限。简单来说,就是职工受伤了需要时间治疗,在这个治疗期间,工资等各方面待遇不能少。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这就明确了公司有支付停工留薪工资的责任。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如果公司没有按照规定支付停工留薪工资,职工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比如,可以先和公司协商解决,要求公司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工资。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部门责令公司限期支付。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通过仲裁机构来判定公司支付相应的工资。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总之,法律保障了职工在停工留薪期获得工资的权利,公司有义务支付这笔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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