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什么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我自己开了个小工厂,最近担心生产的产品质量要是不太好会不会触犯法律。我想知道在法律上,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到底是怎么定义的,什么样的情况会构成这个罪,我心里好有个底,免得不小心就违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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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伪劣产品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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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是一种严重危害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的犯罪行为。通俗来讲,就是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行为。 从法律条文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对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作出了明确规定。该条规定,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这里的“掺杂、掺假”,指的是在产品中掺入杂质或者异物,致使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者产品明示质量标准规定的质量要求,降低、失去应有使用性能的行为。比如在大米中掺入沙子,在牛奶中掺入水等。“以假充真”,是指以不具有某种使用性能的产品冒充具有该种使用性能的产品的行为。像用塑料制成的假黄金饰品冒充真黄金饰品销售。“以次充好”,是指以低等级、低档次产品冒充高等级、高档次产品,或者以残次、废旧零配件组合、拼装后冒充正品或者新产品的行为。比如用二手手机零部件拼装后当作新手机出售。“不合格产品”,是指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质量要求的产品。 该罪名的构成需要考虑销售金额这一重要因素。销售金额是指生产者、销售者出售伪劣产品后所得和应得的全部违法收入。这里的“所得”就是已经实际拿到手的收入,“应得”则是指按照合同或者约定应该获得但还未实际拿到的收入。如果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销售金额未达到五万元,一般不构成此罪,但可能会受到行政处罚,比如由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认定,不仅要考虑销售金额,还要综合考虑其他情节,如产品的质量状况、对消费者造成的危害程度等。同时,该罪名与其他一些罪名可能存在竞合关系。例如,如果生产、销售的伪劣产品是假药、劣药、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等特定产品,且这些行为同时符合相应特定罪名的构成要件时,可能会按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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