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我最近看到了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这个词,但不太理解。我想知道它具体指的是什么,什么样的行为会构成这个罪,以及它会带来怎样的法律后 果。能给我详细解释一下吗?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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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简单来说,就是明知道是假冒别人已经注册的商标的商品,还去销售,并且销售的金额达到一定标准的犯罪行为。
这里涉及到几个关键概念。首先是“明知”,这要求行为人主观上清楚所销售的商品是假冒注册商标的。比如,商家以明显低于市场正常价格进货,或者商品的包装、质量等存在明显瑕疵,与正品差距很大,就可以推断商家是“明知”的。其次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这是指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商品。比如,市场上出现的假冒“耐克”品牌的运动鞋,就是典型的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里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等标准,在相关的司法解释中也有明确规定。一般来说,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销售金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不仅会对消费者的权益造成损害,也破坏了市场的正常竞争秩序。商家在经营过程中,一定要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确保所销售的商品来源合法、商标使用合规,避免陷入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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