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罪?


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罪,简单来说,就是有人故意去编造一些虚假的信息,然后还把这些虚假信息传播出去,给社会秩序等方面造成了不好的影响,这种行为就可能构成这个罪名。在我国,这个罪名通常涉及的是编造、故意传播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 从法律概念上来说,“编造”就是无中生有地虚构事实,比如根本没有发生地震,却编造出某地发生了严重地震的消息。“传播”则是通过各种途径,像网络平台、口口相传等把这些虚假信息扩散出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第二款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这里的“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可能包括引起公众恐慌、导致公共秩序混乱等情况。比如,在疫情期间编造某地大量新增确诊病例的虚假信息并传播,导致当地民众恐慌,大量抢购物资,就属于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 要判断一个行为是否构成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罪,关键要看几个方面。一是信息是否为虚假的,必须是没有事实依据的内容。二是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存在故意,即明知是虚假信息还去传播。三是是否达到了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程度。如果只是偶尔传播了一条虚假信息,但没有造成什么实际影响,可能就不构成犯罪,但也可能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总之,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罪是为了维护社会的正常秩序和稳定,提醒大家在信息传播的过程中要保持谨慎,确保信息的真实性,不要随意编造和传播虚假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