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无民事法律行为能力人?
我不太清楚无民事法律行为能力人这个概念。我在生活中遇到一些涉及相关情况的事儿,比如看到有小孩签合同,好像就和这方面有关。我就想了解下,到底什么样的人算无民事法律行为能力人,他们的行为在法律上是怎么认定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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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民事法律行为能力人,通俗来讲,就是那些因为年龄或者精神状态等原因,没办法独立进行民事活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条规定,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法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这是因为不满八周岁的孩子,认知和心理发展还不完善,缺乏对行为及其后果的足够理解和判断能力。比如说,一个六岁的孩子去花大价钱买了一个昂贵的玩具,这个购买行为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因为他属于无民事法律行为能力人,其民事活动需要法定代理人来代理。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一条规定,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法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适用前款规定。这里所指的不能辨认自己行为,通常是指因精神疾病、智力障碍等原因,导致无法正确认识自己行为的性质、意义和后果。例如,患有严重老年痴呆症的老人,在其无法辨认自己行为的情况下,所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无效的,同样需要法定代理人来代理其进行民事活动。 对于无民事法律行为能力人的认定,通常需要经过法定的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四条规定,不能辨认或者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其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认定该成年人为无民事法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法律行为能力人。被人民法院认定为无民事法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法律行为能力人的,经本人、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申请,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其智力、精神健康恢复的状况,认定该成年人恢复为限制民事法律行为能力人或者完全民事法律行为能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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