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保险合同纠纷?


保险合同纠纷是指在保险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等过程中,投保人与保险人之间因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权利义务的履行等方面存在争议而产生的纠纷。下面从几个方面详细介绍保险合同纠纷。 首先,从保险合同的订立阶段来看,若在投保时,保险人没有向投保人明确说明保险合同中的格式条款,尤其是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而投保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签订了合同,之后因这些条款产生争议,就可能引发纠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订立保险合同,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合同的内容。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其次,在保险合同的履行阶段,理赔是最容易产生纠纷的环节。当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后,向保险人提出索赔申请,保险人可能会以各种理由拒绝理赔,比如认为事故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投保人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等。像在一些健康保险理赔中,保险公司可能会以投保人在投保时未如实告知既往病史为由拒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人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再者,保险合同的变更和解除也可能引发纠纷。例如,投保人想要变更保险合同的某些条款,如增加保险金额、变更受益人等,但保险人不同意,双方就可能产生分歧。另外,如果保险人因投保人未按时缴纳保险费等原因解除保险合同,而投保人认为保险人解除合同的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也会引发纠纷。《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五条规定,除本法另有规定或者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 总之,保险合同纠纷涉及保险合同的各个环节,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对于维护投保人和保险人的合法权益至关重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