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
我在旅游的时候看到一处古迹被破坏得挺严重,就想了解下,到底啥情况算是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呢?这种罪的判定标准是怎样的呀,有没有相关的法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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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是指违反文物保护法规,明知是国家保护的名胜古迹而予以损毁,情节严重的行为。简单来说,就是有人明明知道某些地方是国家保护的名胜古迹,还去故意破坏它,而且破坏的程度比较严重,这就可能构成这个罪。 这里的“名胜古迹”,是指风景名胜区的核心景区以及未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石刻、壁画、近代现代重要史迹和代表性建筑等不可移动文物的本体。例如一些著名的古代寺庙、历史遗迹等,都属于名胜古迹的范畴。 要构成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根据司法实践,“情节严重”一般包括以下情形:多次损毁名胜古迹的;损毁重要名胜古迹的;损毁行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不听劝阻执意损毁名胜古迹的等等。如果只是轻微的损坏,没有达到情节严重的标准,可能不构成此罪,但仍可能违反其他法律法规,需要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故意损毁国家保护的名胜古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这意味着,一旦被认定构成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犯罪人可能会面临最高五年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刑罚,同时还可能要缴纳罚金。 所以,我们每个人都应当树立保护名胜古迹的意识,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实施破坏名胜古迹的行为。这不仅是对历史文化遗产的尊重,也是我们每个人应尽的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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