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故意杀人准追诉是什么意思?

我在新闻里看到说故意杀人准追诉,不太明白这到底是啥意思。是说杀人者一定会被追究法律责任吗?这个‘准追诉’在法律上是怎么界定的呢?我想了解清楚这个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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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故意杀人准追诉”并非一个具有明确法定含义的标准术语,不过可以从“追诉”这个法律概念以及故意杀人罪的相关规定来理解。 首先,追诉是指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的活动。对于故意杀人这种严重的犯罪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也就是说,一旦有人实施了故意杀人的行为,司法机关会依据法律来决定是否启动刑事诉讼程序追究其刑事责任。 然而,追诉是有一定时效限制的。根据《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对于故意杀人罪,由于其法定最高刑通常为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所以一般情况下,其追诉时效可能是十五年甚至二十年。但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经过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仍然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追诉。这就是所谓在特定情况下对故意杀人行为突破常规追诉时效的“准追诉”概念。简单来说,即便过了通常的追诉期限,只要最高人民检察院认为有必要追诉,犯罪嫌疑人依然会被追究故意杀人的刑事责任。 另外,在司法实践中,如果犯罪行为已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犯罪嫌疑人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也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这也体现了法律对于故意杀人这类严重犯罪行为绝不姑息的态度,最大限度地保障了受害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的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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