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遗嘱是什么意思?


共同遗嘱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遗嘱人共同订立的一份遗嘱。简单来说,就是几个人一起商量好,把他们对于自己财产等方面的安排写在同一份遗嘱里。 从法律规定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虽然没有对共同遗嘱作出明确的直接规定,但在司法实践中是承认其效力的。共同遗嘱主要有形式意义上的共同遗嘱和实质意义上的共同遗嘱。形式意义上的共同遗嘱,是指内容各自独立的两个或多个遗嘱记载于同一份遗嘱书中。比如夫妻二人,一个遗嘱人在遗嘱中表示将自己名下的房产留给子女A,另一个遗嘱人则在同一份遗嘱中写明将自己的存款留给子女B,他们各自处分自己的财产,只是写在了一起。 实质意义上的共同遗嘱,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遗嘱人将其共同一致的意思通过一个遗嘱表示出来,形成一个内容共同的整体遗嘱。例如夫妻双方在遗嘱中约定,他们去世后,夫妻共有的全部财产都由子女C继承。这种共同遗嘱体现了遗嘱人之间意思表示的一致性和关联性。 与普通遗嘱相比,共同遗嘱具有一定的特殊性。普通遗嘱通常是一个人单独对自己的财产等进行处分的意思表示。而共同遗嘱由于涉及多个遗嘱人,其变更、撤销等方面可能会受到更多限制。比如在形式意义上的共同遗嘱中,如果其中一个遗嘱人想要变更自己部分的遗嘱内容,一般是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的,但不能影响其他遗嘱人的部分。而在实质意义上的共同遗嘱,由于是共同一致的意思表示,一方想要变更或撤销可能就需要经过其他遗嘱人的同意。 在实践中,共同遗嘱常见于夫妻之间。夫妻双方通过共同遗嘱可以对他们的共同财产进行统一的安排,避免了分别订立遗嘱可能出现的一些矛盾和冲突。但同时,共同遗嘱也存在一些风险,比如当一个遗嘱人先去世后,另一个遗嘱人可能会因为各种原因想要变更遗嘱内容,这时就可能引发家庭纠纷。所以在订立共同遗嘱时,一定要谨慎考虑,并确保遗嘱内容是各方真实的意思表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