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额互助资金是什么?


大额互助资金主要是指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它是一种为了解决参保人员因高额医疗费用带来的经济负担而设立的补充医疗保险制度。简单来说,当我们生病看病产生的医疗费用超过了基本医疗保险的报销额度时,大额互助资金就可以发挥作用,对超出部分进行一定比例的报销。 从设立目的来看,它是为了减轻参保人员在面对高额医疗费用时的经济压力,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情况发生。 在资金来源方面,以北京市为例,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其中,用人单位按全部职工缴费工资基数之和的1%缴纳,职工和退休人员个人按每月3元缴纳。这笔资金会被集中起来,形成一个互助基金池,用于支付符合规定的高额医疗费用。 在报销范围上,大额互助资金主要用于支付门诊、急诊大额医疗费用和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部分的医疗费用。例如,在北京市,职工在一个年度内门诊、急诊医疗费用累计超过2000元的部分,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支付50%,个人支付50%;退休人员在一个年度内门诊、急诊医疗费用累计超过1300元的部分,70周岁以下的退休人员,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支付70%,个人支付30%;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支付80%,个人支付20%。而对于住院费用,在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部分,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支付70%,个人支付30%。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这里虽然没有直接提及大额互助资金,但大额互助资金作为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充,其设立和运行也是基于社会保险保障人民医疗需求的大框架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