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期徒刑是什么意思,是坐牢吗,会判几年呢?


无期徒刑是一种严厉的刑罚,它意味着犯罪分子被剥夺终身自由,在监狱里服刑。简单来说,就是理论上罪犯要一直在监狱中度过余生,这确实就是我们通常理解的‘坐牢’。 从法律规定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了无期徒刑这一刑罚种类。不过,在实际执行过程中,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并非一定就会终身被监禁。如果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表现良好,是有机会获得减刑的。 根据《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当无期徒刑罪犯经过一次或几次减刑后,其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十三年,起始时间应当自无期徒刑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也就是说,即使有减刑机会,罪犯至少也要在监狱中服刑十三年。而且,减刑需要经过法定的程序,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 此外,对于符合条件的无期徒刑罪犯,还可以获得假释。《刑法》第八十一条规定,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不过,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总之,无期徒刑虽然名义上是终身监禁,但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犯罪分子有机会通过减刑、假释等途径提前回归社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