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恶意拖欠工资?
我在一家小公司上班,到了发工资的日子,老板一直拖着不给发。我想知道这种情况算不算是恶意拖欠工资,恶意拖欠工资到底是怎么定义的呢,有没有什么标准来判断?
展开


恶意拖欠工资指的是用人单位故意不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时间和金额,向劳动者支付工资报酬的行为。这种行为不仅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还违反了国家的劳动法律法规。 从法律概念上来说,工资是劳动者通过劳动获得的报酬,是其维持生活的重要经济来源。用人单位有义务按照约定及时、足额地支付工资。而恶意拖欠则强调了用人单位主观上的故意性,并非因为客观原因导致无法支付工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这里的“无故拖欠”就是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付薪时间未支付劳动者工资。 同时,《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也明确指出,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判断是否属于恶意拖欠工资,主要看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否存在主观故意。如果用人单位明明有支付能力,却找各种借口拖延支付工资,这很可能就是恶意拖欠。例如,老板将公司资金用于个人消费,而不支付员工工资。其次,拖欠时间的长短也是一个重要因素。一般来说,超过约定支付日期较长时间仍未支付工资,就可能构成恶意拖欠。最后,要看是否有正当理由。如果用人单位因不可抗力等客观原因导致暂时无法支付工资,并且及时与劳动者沟通说明情况,这通常不属于恶意拖欠。 劳动者遇到恶意拖欠工资的情况,可以通过多种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工资;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及相应的赔偿金;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