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调解委员会的调解是仲裁调解吗?
我在工作中遇到了劳动纠纷,单位有工会调解委员会,我想着先让他们调解试试。但我又听说有仲裁调解,不太清楚工会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和仲裁调解是不是一回事,想了解下它们之间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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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和仲裁调解不是一回事。下面来详细解释这两种调解方式。 工会调解委员会调解,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依法设立的工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对本单位发生的劳动争议,以国家的劳动法律、法规、政策和社会公德为依据,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明确责任的基础上,通过说服、劝导,促使双方当事人互谅互让,达成协议,从而解决争议的一种活动。它是一种基层的、内部的调解方式,主要目的是在用人单位内部及时化解劳动纠纷,维护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条规定,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和企业代表组成。职工代表由工会成员担任或者由全体职工推举产生,企业代表由企业负责人指定。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成员或者双方推举的人员担任。 仲裁调解则是指在劳动争议仲裁过程中,仲裁庭根据查明的事实,促使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的活动。仲裁调解是在仲裁程序中进行的,具有一定的程序性和强制性。一旦双方在仲裁庭的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该协议就具有法律效力,如果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调解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 综上所述,工会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和仲裁调解在调解主体、调解程序和调解协议的效力等方面都存在明显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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