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损害的概念是什么?
我在医院看病后感觉病情没好转反而加重了,怀疑是医疗上出了问题。我想了解下,从法律角度来说,医疗损害到底是个什么概念呢?它包含哪些情况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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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损害是指在医疗过程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因过错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财产损失或精神痛苦等不良后果。简单来讲,就是患者在接受医疗服务时,因为医院或者医生的问题,身体、财产或者精神方面受到了伤害。 从法律层面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中的医疗损害责任章节的相关规定,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这里的过错,既包括医疗技术上的过错,比如医生在诊断、治疗过程中出现的失误,像误诊、手术操作不当等;也包括医疗伦理上的过错,例如没有充分告知患者病情、治疗方案及其风险等。 医疗损害所涵盖的范围比较广泛。人身损害是最常见的,比如患者在手术后出现了不应有的并发症,或者因为用药错误导致身体器官功能受损等。财产损失方面,可能是因为医疗过错导致患者额外支付了不必要的医疗费用,像重复检查、使用高价但不必要的药品等。精神痛苦也不容忽视,当患者因为医疗损害遭受了巨大的心理压力、焦虑、抑郁等精神方面的折磨时,也属于医疗损害的范畴。 认定医疗损害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首先要有医疗行为的存在,即患者确实在医疗机构接受了诊断、治疗等服务。其次,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要有过错行为,并且该过错行为与患者的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例如,患者在手术后出现感染,需要证明是因为医院没有严格遵守消毒流程等过错行为导致了感染,而不是患者自身原因或者其他外界因素造成的。 在发生医疗损害后,患者有权要求医疗机构承担相应的责任。患者可以通过与医疗机构协商、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总之,了解医疗损害的概念对于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医疗行为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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