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医疗事故罪?
我想弄清楚医疗事故罪的具体定义。我家里有人在医院就医时出现了一些状况,我怀疑可能涉及医疗事故罪,但不太明白这个罪名到底是怎么回事,想了解它的构成要件、具体表现之类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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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罪是指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下面为你详细解释。首先,主体方面,医疗事故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医务人员。医务人员是指经过考核和卫生行政机关批准或承认,取得相应资格的各级各类卫生技术人员。他们在医疗机构中从事诊疗、护理等工作,对患者的健康和生命安全负有责任。其次,主观方面,医疗事故罪表现为过失,这里的过失是指医务人员应当预见自己严重不负责任的行为可能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后果,但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虽然已经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这种结果的发生。比如,医生因为疏忽没有仔细查看患者的过敏史,导致患者用药后出现严重过敏反应,这就是疏忽大意的过失。客观方面,必须有严重不负责任的行为。严重不负责任,是指在诊疗护理工作中违反规章制度和诊疗护理常规。例如,医生不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手术前的检查,护士没有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等。而且这种严重不负责任的行为必须造成了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后果。这里的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主要是指造成就诊人严重残疾、重伤、感染艾滋病等后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规定,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这就从法律层面明确了医疗事故罪的刑事处罚。总之,医疗事故罪的认定需要综合考虑主体、主观方面、客观行为以及危害后果等多个因素。只有同时满足这些条件,才能认定构成医疗事故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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