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权是什么意思呢?
我一直不太理解姓名权到底包含哪些内容。我叫张三,之前有人冒用我的名字去做一些事,给我造成了不好的影响,我想知道这是不是侵犯了我的姓名权,姓名权在法律上具体是怎么规定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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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变更自己的姓名并要求他人尊重自己姓名的一种人格权利。简单来说,就是你可以决定自己叫什么名字,也可以按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名字,还能要求别人正确使用你的名字,不能随便冒用或者更改。 从法律角度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姓名权有明确的规定。其中第一千零一十二条规定,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这表明公民对于自己的姓名有自主决定权,在不违反社会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的前提下,可以自由选择和变更姓名。 同时,第一千零一十四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或者名称权。就像你提到有人冒用你的名字去做事,这种行为很可能就属于假冒他人姓名,构成了对姓名权的侵犯。 如果你的姓名权受到了侵害,你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继续履行、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你可以要求侵权人停止冒用你姓名的行为,为你消除因为冒用行为带来的不良影响,恢复你的名誉,并且可以要求对方赔礼道歉。如果因为对方冒用你的姓名给你造成了经济损失,你还可以要求对方进行赔偿。 在现实生活中,姓名权的保护是非常重要的。它不仅关系到个人的人格尊严和身份标识,也与个人的社会活动和经济利益密切相关。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他人的姓名权,同时也要学会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姓名权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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